应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有哪些原则?
2025-09-24
山西 招标采购
应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有哪些原则?
山西-2025-09-24 00:00:00
山西-2025-09-24 00:00:00
应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有哪些原则?
答:电子保函具有与纸质保函同等法律效力,且具备全线上操作,具备防伪保真、可追溯等优点。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得拒收电子保函。
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供应商有权自主选择采用电子保函(保险)保证的方式代替保证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供应商有权自主选择开函金融机构,通过比较不同机构的产品和服务,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投保企业或中标企业指定开函机构。
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的电子保函平台进行申请、出函和下载,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线解密投标保函、查看和下载投标及履约保函。
(摘自《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的通知(晋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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