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9-24 00:00:00
投标邀请书
致:被邀请单位(未收到邀请通知的投标人请勿前来报名)
受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招标编号为福顺恒[****]政招字第*****号的江宸鸣翠公馆(左海.滨江鸣翠)前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选定前期物业服务中标人。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阵路与闽江大道交叉处东南侧,闽江大道西侧出让地块;
*.*物业服务期: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
*、招标内容:江宸鸣翠公馆(左海.滨江鸣翠)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被邀请单位,请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层前台)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年** 月** 日**:**(北京时间)之前提交至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楼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地点:****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在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层开标室)公开开标。
*、投标保证金缴交的金额: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自然人投标的以自然人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相关汇款,以确保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如数到帐;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若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园*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路湖塘科创中心**层
电话:*************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层*层
电 话:***********
联系人:吴铮、张惠珍、李昂达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 号:********************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顺恒[****]政招字第*****号的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招标服务一览表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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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
江宸鸣翠公馆(左海.滨江鸣翠)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
三年 |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
注:
*、投标人必须对上述*个合同包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合同包或其中部分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应包一切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公告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