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5-09-24 00:00:00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二、采购单名称:浙能基金某项目退出法律服务采购
三、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
四、报价有效期:***
五、采购执行单位:浙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六、采购执行人:陈则醇
七、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八、竞谈方式: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物料编码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法律咨询服务 | ********** | * | 项 | *% | ********** | 浙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仲裁/诉讼阶段法律服务(如有) | |
| * | 法律咨询服务 | ********** | * | 项 | *% | ********** | 浙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非诉阶段法律服务 |
九、报价要求:必须全部报价
十、付款方式:非诉阶段: 第一笔费用双方签订合同且采购人书面通知启动项目服务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笔费用出具采购人认可的交易文件及法律意见书终稿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笔费用采购人通过非诉方式完成对标的公司股权退出(以收到全部回购款或工商变更登记孰晚为准),且通过服务考核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仲裁/诉讼阶段 第一笔费用案件立案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笔费用案件执行完毕,且通过服务考核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即**)。 注:该部分费用需结合结案情况支付,计算公式为仲裁/诉讼阶段第二笔费用实际支付*=**×β*×β* 其中:*、β*=回购款实际执行金额/(投资本金+**%年单利),β*不高于*;*、(*)若案件立案后开庭前,案件通过和解/撤诉等方式结案,β*=*.**;(**)若开庭后判决前,案件通过和解/撤诉等方式结案β*=*.**;(***)若案件判决后结案,β*=*。 本项目在任一阶段终止的,后续阶段的服务费用不再支付。该阶段已发生的服务费用支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详情请登录系统查看)
十二、其他内容:*.请各报价人务必确认公章名称与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中注册名称一致。若不一致的,须提供注册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且实际报价单位与注册单位须具备关联关系。 *.请报价人在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后,寄一套纸质响应文件至我公司。若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文件为准。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