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2025-09-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德阳市区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省级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威斯塔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号附*号附***************号
被投诉人:德阳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号
被投诉人:德阳旌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一段***号蓝天广场
四、基本情况
德阳旌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德阳市区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省级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四川邮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针对采购包*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末端臂架工作角度范围:***°~**°,末端臂架可倒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四川威斯塔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在该项目中的“整体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评分上受到不公平的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在该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包*标的名称:举高喷射消防车(大跨距)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要求“▲*.*回转角度:连续***°回转”、“‘▲’项参数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标识的检验或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川邮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响应的嫌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德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