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09-24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赢胜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氨酯管壳制品、浇注料、可拆卸保温套及绝热隔音材料性能检测扩建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聚氨酯管壳制品、浇注料、可拆卸保温套及绝热隔音材料性能检测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澄江西路***号
建设单位:赢胜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赢胜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需要,利用现有厂房,并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增聚氨酯管壳制品、浇注料、可拆卸保温套生产线,购置国内先进的聚氨酯配套设备、浇注料配套设备、可拆卸保温套配套设备等设备***台(套),建设聚氨酯管壳制品、浇注料、可拆卸保温套及绝热隔音材料性能检测扩建项目,新增年产聚氨酯管壳制品*万立方米、浇注料*千吨、可拆卸保温套*万平方的生产能力。同步新增检测配套设备**台(套),用于公司所有绝热隔音材料性能检测。
****年*月*日,该项目已经泰兴市数据局备案,备案文号:泰数据备〔****〕****号,项目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该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发泡废气收集后经“**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米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入仓粉尘、投料粉尘、包装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合并通过**米排气筒*****排放。经预测,*****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年修改单)表*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标准;*****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年修改单)表*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要求。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不合格品(聚氨酯)、边角料、不合格品(浇注料)、废布料、废保温棉、收集粉尘、废塑料膜、废泡料、废活性炭、废**灯管、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品(聚氨酯)、边角料、不合格品(浇注料)、废布料、废保温棉、收集粉尘、废塑料膜、废泡料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委托一般固废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电话:********
通讯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