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24
四川/南充 质疑投诉
营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5-09-24 00:00:00
四川/南充-2025-09-24 00:00:00
营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营山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川东北优质稻产业集群项目作物灾害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宏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创区孵化大楼*区***
被投诉人: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威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号天府新谷*号楼*座*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营山县农业农村局****年川东北优质稻产业集群项目作物灾害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四川威禹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存在虚假响应并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所投产品未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营山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