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09-24
四川/南充 质疑投诉
营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5-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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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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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首开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嘉陵西路***号(东南小区*幢*层)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首开科技有限公司在****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地膜采购(*****************)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首开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元,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营山县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