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2025-09-24 00:00:00
发布机构: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广州见川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大粒沙路**号*栋***房之****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林键川
授权代表人姓名:林键川
被投诉人:揭阳市榕城区教育局(下称采购人)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空港大道榕城区教育局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就“榕城区公办学校安装多媒体平台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人请求:*.删除“按知识点重要性编排试卷”“试卷库精编”等排他性表述。*.要求参数严格遵循**/* *********行业规范。
投诉事项:*.针对质疑事项*(***电脑主频≥*.****)的回复投诉。****年榕城区教师设备使用日志显示:**%的课堂任务***占用率≤**%(数据分析报告),现有*********(*.****)已满足需求。教育部《智慧教室技术白皮书》建议:教学设备***主频≥*.****(*.**),*.****远超行业标准。*.针对质疑事项*(区域**平台参数)的回复投诉,“按知识点重要性重新编排试卷”功能仅蓝鸽**平台采用决策树算法(蓝鸽技术专利)。“多维度分析(有效度、覆盖率)”要求直接引用蓝鸽平台独有指标(见蓝鸽用户手册*.**),其他品牌采用“正确率/错误率”等通用指标。
采购人答复:采购人认为投诉人提交的质疑函质疑及投诉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严重不符,并且提交的质疑内容与未公开的初版功能参数描述、字数、格式等完全一致,但实际上采购人经审核后进行了优化变更,按照变更后的参数进行招标公示,故认为质疑方在招标文件公示前提前准备了质疑内容,有恶意质疑和投诉的嫌疑。
在质疑答复阶段,采购人答复:关于事项*,一是参数设置的必要性与教学场景适配性,智慧黑板的***电脑虽以运行课件、视频播放等基础任务为主,但本项目需兼顾复杂教学场景需求,实际教学中,教师常同时运行多任务(如打开**教学视频、互动白板软件、在线题库查询、学生答题数据统计界面),这些任务对处理器的瞬时算力要求较高。十一代**处理器“主频≥*.****”的设置,可确保多任务切换时无卡顿(如视频播放不丢帧、白板书写无延迟),直接影响教学流畅度;设备使用寿命按*年设计,随着教学软件功能升级(如引入**实时字幕、**教学模型),对硬件性能的需求将逐步提升。当前参数设置可保障设备在全生命周期内满足升级需求,避免“短期淘汰”造成的财政浪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二是参数的公平性与开放性。条款未限定特定品牌或型号,仅明确性能指标。市场上满足“十一代**、六核心十二线程、主频≥*.****”的处理器型号多样,多家主流***电脑供应商(如英特尔合作厂商、国内知名整机厂商)均可提供适配产品,不存在“排除更适合教学场景的产品”的排他性。三是合规性说明,该参数与项目“保障设备长期稳定运行、适配复杂教学场景”的需求直接相关,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技术参数应满足采购需求”的规定,无需修改。关于事项*,一是参数描述的通用性与行业适配性。区域**教学平台的参数(如自动生成试卷、错难点分析、知识点分类等)是智慧教学平台的通用功能需求,并非特定品牌专属:功能设计基于“精准教学”“高效备课”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例如“自动生成试卷”可减少教师**%的组卷时间,“错难点分析”可帮助教师聚焦学生薄弱环节,均为当前中小学智慧校园的核心需求;市场上至少*家以上主流品牌(如科大讯飞“智学网”、希沃“易课堂”、鸿合“智慧教学平台”)均具备类似功能,且功能模块与参数描述高度匹配(如均支持“知识点按考频分类”“多维度试卷评估”“错难点针对性出卷”等),你司提出事实依据不充分,不存在“倾向性的功能细节描述”。二是参数细节的必要性与非指向性。参数中“多维度分析(有效度、覆盖率)”“同类题推荐”“试卷库精编”等细节描述,是对“功能完整性”的客观要求,而非指向特定品牌,对所有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开放,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不得设定指向特定产品的条件”的规定。三是行业实践与项目需求的匹配性。该平台功能与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中“构建智能高效的教学支持环境”的要求一致,是提升区域教学质量的必要配置,该设置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与项目实际需要适应”的规定。
代理机构答复:其质疑事项全部针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与评审标准,根据项目委托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质疑供应商,我中心按规定将注意事项告知采购人和全部质疑供应商。
经调查,本机关查明: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年*月**日,代理机构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年*月*日进行开标、评标,结果推荐了*家中标候选人。****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了本项目的废标公告。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采购公告公示的《榕城区公办学校安装多媒体平台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户需求书》载明了“区域**教学平台”的技术(参数)要求为“……*.系统可对生成的方案进行实时多维度分析和评估,评估维度包括有效度、知识点覆盖率、匹配度、难度等,教师可随时查看质量评估报表。(提供样机现场演示)……**.系统会对生成的方案进行多维度分析和评估,内容包括总疑难知识点覆盖率以及疑难点在方案中的考察题型等信息……**.▲在选择试卷**精编方面,支持教师从学校试卷库中选择多张试卷进行精编,系统会自动分析、筛选、过滤重复试题及知识点重复考核试题,并对剩余试题按照知识点重要性重新编排,生成精编复习方案。(投标时提供软件功能截图)……**.▲系统会对**补充后的方案进行多维度分析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有效度变化、知识点覆盖率变化、匹配度变化、难度变化等。(投标时提供软件功能截图)……**.系统会对生成的试卷进行多维度分析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有效度、知识点覆盖率、匹配度、难度。”“智慧黑板”的技术(参数)要求为“二、***电脑配置 ……*、★***电脑主板使用不低于 ***** 芯片组,处理器不低于六核十二线程,主频≥*.****,内存:≥*** ****,硬盘:≥***** 固态硬盘。”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因本项目已经由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故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评审结果等均失去法律效力,投诉事项所依附的事实已不存在,故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 天内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 个月内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