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之原二期项目1号地块4#楼(体育设施)及3号地块3#楼(多功能楼)
2025-09-24
四川/成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临江之原二期项目1号地块4#楼(体育设施)及3号地块3#楼(多功能楼)
四川/成都-2025-09-24 00:00:00
四川/成都-2025-09-24 00:00:00
临江之原二期项目*号地块*#楼(体育设施)及*号地块*#楼(多功能楼)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临江之原二期项目*号地块*#楼(体育设施)及*号地块*#楼(多功能楼)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空港兴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 标的*: (一)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贵任。 (二)由兴城建材公司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次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金额(税率**%),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四)本报告价格内涵为砂石资源对应的市场单价,不包含砂石的转运等费用,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五)本报告涉及评估对象为砂石。因其埋藏于地下现场勘察过程只可见其部分现状,无法参见其全貌,在评估过程对其相关属性的界定以委托人提供的《彭镇片区场镇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彭镇片区场镇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地勘复核报告》为主要依据。 (六)本评估结论仅作为拟处置资产的价值参考依据,不能代替或排斥交易各方对交易价格的谈判及最终确定。 (七)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说明 *.对隐蔽工程的清查核实,受客观条件所限,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无法进行完整的实物勘察,仅通过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 *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资产状态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事项或情况修正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是四川大成房地产上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受本机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标的*: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引用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临江之原二期补勘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关于“临江之原二期项目*号地块*#楼(体育设施)及*号地块*#楼(多功能楼)项目场地上覆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填土层(****)、其下由第四系全新统河流冲洪积(**+**)成因的粉土、细砂、中砂和卵石组成,下伏白垩统。其中,杂填土地面硬化区域的表层为混凝土面层,荒地区域为碎石夹粘性土为主,下部为粘性土、碎石土,层厚*.****.***:粉土局部黏粒含量较高,稍有黏滞感,局部地段夹薄层粉质粘土,底部渐变为细砂,层厚*.****.***:细砂主要由长石、石英组成,含暗色矿物及云母片,局部渐变为薄层粉细砂或粉砂,层厚*.****.***:中砂以长石、石英矿物颗粒为主,含少量云母片等,局部地段含少量砾石、卵石,层厚*.****.***:卵石主要以花岗岩、闪长岩为主,次为石英岩、灰岩及砂岩,一般粒径*****,大者可达****以上,卵石含量约**%~**%以上,卵石间隙间充填主要以砂砾充填为主,局部含少量泥质,卵石层顶板埋深在*.****.***,顶板局部区域起伏较大”的数据,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情况。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权属资料不存在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本次评估不涉及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评估资料完整。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本次评估不存在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六)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无。 (七)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无。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无。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评估结论为含增值税价,且为在砂石放置地点直接交易的价格,特请评估报告使用人注意。 *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本报告未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公开市场假设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以上事项可能会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应予以特别关注。 其它披露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诉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人使处置权受到限制的情况;未涉及债权债务纠纷使标的处分存在移交风险;不存在针对转让标的的诉讼、未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不存在借用、他人实际占有、留置、在途等情况及有关通知等义务没有履行的情况。 *.本次转让按标的现状转让,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状况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交易文件记载的砂石估算方量是出让方委托第三方勘测单位依据本项目地勘报告和施工图估算的方量,交易文件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等仅供参考。由于该项目地下砂石尚未开挖或者尚未完全开挖,故该项目地下砂石的开挖时间、砂石数量、砂石种类、砂石质量、含泥量、含杂量、开挖堆放状态等各种情况均可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受让方应通过自行踏勘现场,或是向政府部门、项目单位查阅、了解该项目地勘复核报告(若有)等方式初步了解了地下砂石资源情况。因此,受让方应对上述不确定性应作充分的了解、评估、预判,对其存在的风险予以充分的认可并接受。在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挖时间,砂石种类、接受砂石方量、砂石质量、含泥量、含杂量、开挖堆放状态等任一情况为由向出让方提出异议、拒绝接受或是要求补偿或赔偿等,否则视为违约。 *.砂石挂牌价及成交价均为含**%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格,成交价格不做调整,结算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延时报价期为***秒/轮。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项目成交后,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在《砂石处置协议》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砂石处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按项目预估的砂石方量将剩余成交价款划转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成交价款=成交单价*项目估算方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转给转让方。若受让方未按时将成交价款划转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在表土清理完毕并签订《接管现场入场确认书(三方)》后,受让方方可进场。自《接管现场入场确认书(三方)》签订后在约定时间内(详见资产明细表),受让方须完成全部砂石的转运。 *.受让方需在进场前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满足环保、安全等的前提下,组织砂石装车、运输及卸载等(运输车辆须为《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内备案车辆),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未按时清退,若经转让方催告并在转让方提出的宽限期内仍未完成转运,转让方有权协调区公安分局对受让方实施强制清退出场,受让方纳入转让方黑名单,且*年内不得再参与转让方的其他地下砂石交易项目。 **.项目开挖结束,经转、受双方完成结算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结算价款与成交价款的差额,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双方自行完成多退少补。 **.特殊事项: ①当现场表土清运完毕,转让方组织各方书面确认砂石顶面方格网图后,由转让方委托第三方单位,结合书面确认的砂石顶面方格网图和施工图对砂石方量进行初步核算。对本次初步核算方量高于《砂石处置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估算报告估算方量部分,按成交单价计算差价款(增加方量*成交单价)。受让方应在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差价款。受让方未按期补足差价款的,应按《砂石处置协议》第五条承担违约责任。 ②若遇设计变更等情形可能导致挖运方量增加的,则在挖运该增加部分砂石前,由转让方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可能增加部分进行估算。受让方应在收到转让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按预估新增方量*成交单价)。受让方未按期补足差额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在受让方按《砂石处置协议》及项目公告(含附件)的规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支付成交价款;按时补缴价款差额,规范转运砂石;按时完成转运;未造成环境污染;未发生安全事故;未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未出现破坏、损毁设施、路面及其他违约违法违规等行为)履约保证金则无息退还受让方;若未完全履行全部义务,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垫付的款项,应收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对接项目方(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砂石竞拍,即视为已与项目方达成一致意见,项目后续砂石挖运产生的与项目方的任何纠纷均与转让方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