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交易结果】九华山风景区九华新区九华新街5号楼117、118号房产
2025-09-24
安徽/池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安徽省-池州市-交易结果】九华山风景区九华新区九华新街5号楼117、118号房产
安徽/池州-2025-09-24 00:00:00
安徽/池州-2025-09-24 00:00:00
九华山风景区九华新区九华新街*号楼***、***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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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九华山风景区九华新区九华新街*号楼***、***号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九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 |
| 转让说明事项 | *、用途及经营业态 (*)用途:商业。 (*)经营业态: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便民服务要求,禁止经营危险品,禁止使用易燃易爆品、噪音污染等,禁止销售与佛教商业化相关的产品、与景区经营业态相冲突的产品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的产品;意向竞租方在报名时须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提交《意向用途表》。 *、特别提示 (*)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本次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本次评估财产范围不包括动产、室内装修、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出租标的装饰装修为原承租方承建,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及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出租方将按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应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书面证明,并按照有关法律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①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②采取网络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