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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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新昌矿山救护队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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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的委托,就其绍兴市新昌矿山救护队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新昌矿山救护队设备更新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项目概况:
六、投标人的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双休、节假日除外),各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的制作时间,提前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号,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送交到现场或者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邮寄时须注明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本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九、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邮箱下载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以及报名时预留的邮箱,关于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一一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十、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号,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北京时间)在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只有通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丁小姐 质疑联系方式:***********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莲花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传 真:/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号 采购人: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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