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哈达矿业公司选矿厂生产运营承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5-09-24
山东/烟台 招标采购
阿尔哈达矿业公司选矿厂生产运营承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烟台-2025-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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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哈达矿业公司选矿厂生产运营承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阿尔哈达矿业公司选矿厂生产运营承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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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 |
| 阿尔哈达矿业公司选矿厂生产运营承包项目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名称:阿尔哈达矿业公司选矿厂生产运营承包项目 | |
| *、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涵盖矿石加工劳务与选矿技术服务,包含选矿厂的日常生产、运营管理工作,服务期内预计处理矿石***万吨,其中新选厂***.**万吨,老选厂**.**万吨。具体内容包括:矿石堆场至原矿仓矿石转运、破碎筛分、磨矿分级、浮选、精矿脱水、尾矿输送等运营管理及其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精矿产品库存、销售装车等日常管理;地表废石转运;*****变电站至选矿车间供电管理、维护等;选矿厂生产供水系统管理、维护;尾矿库日常管理等工作。 其中:矿石及废石倒运费用、临时工程车辆使用台时费用、零工等其他费用在合同中以固定单价形式予以明确,包含在总价中但不参与竞价。 处理量以招标人下发的作业计划为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承包合同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总价控制价为********.**元(含税,矿石加工劳务占比**%,适用**%增值税税率;选矿技术服务占比**%,适用*%增值税税率;含暂列金¥***.**万元);基准单价控制价为新选厂**.**元/吨(含税价);老选厂**.**元/吨(含税价)。 注:投标人总报价、基准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未按照此税率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标段(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个标段(包)。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年及以上选矿运营管理的相关工作经验同时具有矿物加工专业或冶金工程专业或机电设备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须具有一项近五年的有色金属矿山选矿运营管理业绩(****年*月*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息公示”查询);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行贿犯罪的,将拒绝其报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其中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爱企查”、“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此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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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 | |
|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号第三城****)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
| *、递交截止时间:********** **:**:** | |
| *、递交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号沃德酒店二楼会议室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开标时间:********** **:**:** | |
| *、开标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号沃德酒店二楼会议室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
| 八、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 | |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满都镇 | |
| 联系人:刘兴宇 | |
| 联系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山分公司 | |
|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号第三城 | |
| 联系人:韩燕梅、曲和玥 | |
| 联系电话:***********、*********** | |
| 九、其他说明 | |
|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不必办理**锁),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同时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项目报名(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投标人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的,投标单位于获取时间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至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自行证明,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及职称任职资格文件或相关评审公示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提供可扫码验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有色金属矿石类别);****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行贿犯罪记录认定查询结果截图;股权关系证明(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此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一个文件(***或****)发送到*****************@***.***,同时在邮件正文中罗列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如有)、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 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招标代理机构处的报名,均须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进行,逾期报名者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报价. *.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招标文件费用:***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资料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