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汉川市财政局关于对024年度汉川市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治理(第二期)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24
湖北/孝感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汉川市财政局关于对024年度汉川市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治理(第二期)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孝感-2025-09-24 00:00:00

汉川市财政局关于对***年度汉川市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治理(第二期)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汉川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年度汉川市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治理(第二期)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三亚田独喜旺科技白蚁防治站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亚龙湾路新红村一巷吴永春自建房

被投诉人:汉川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汉川市仙女山办事处西湖大道长兴街*号

相关供应商*:横峰程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国道**号*楼(老鼠夹路口)

相关当事人: 汉川市思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川市西湖大道与长兴路交叉口西**米

相关当事人:罗田县克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罗田县凤山镇滨河路(天柱苑*号楼)

相关当事人:湖北洁缘白蚁防治有限公司

地址:罗田县三里畈镇康庄小区**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成交供应商“横峰程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存在为谋取中标提供虚假资料,虚假应标的行为。
事项调查: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书面审查与调查取证,要求相关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已由财政局存档)。经查证:
投诉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提供虚假资料,经调查项目负责人为成交供应商全资控股法定代表人,相关证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网站查询为真实。审查投诉人对该事项递交投诉佐证资料时,无证据表明成交供应商“横峰程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存在为谋取中标提供虚假资料,虚假应标的行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此项投诉不成立。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横峰程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与罗田县克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事项调查:
通过查证投标项目信息汇总表,湖北洁缘白蚁防治有限公司、罗田县克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均未参与****年度汉川市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治理(第二期)项目(未提交响应文件),并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审查投诉人对该事项递交投诉佐证资料时,无证据表明成交供应商横峰程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与罗田县克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证明材料已由财政局存档)。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本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此项投诉不成立。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决定
综上调查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如下: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汉川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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