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09-23 00:00:00
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点头农贸市场)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点头农贸市场)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点头农贸市场)(招标编号:********************),现将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 *、问:①未按闽建〔****〕*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请补充。 ②土方运距按***,此规定不符合闽建〔****〕*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①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清单电子文档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点头农贸市场)预算文件》。②按照闽建〔****〕* 号文执行。 *、问:按闽建筑〔****】**号的文件规定,****年*月*日起暂停公布每日和每个季度的福建省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本项目****年**月**日开标,请问要使用第几季度的信用分。 答:使用****年第二季度(房建)企业季度得分。 二、招标文件修改: *、本项目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二、投标函附录进行修改,请各投标人详见本答疑附件*《二、投标函附录》进行下载。 *、原招标文件中的定标要素采用价格要素或综合因素,若出现以下情形,则: *)若采用价格要素:①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定标候选人的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相同且最符合定标方案的要求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②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定标候选人的建筑工程投标报价与*值确定的评标基准价或定标候选人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具体根据定标方案确定)接近程度相同且最符合定标方案的要求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若采用综合因素: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定标候选人的得分(指的是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评审合格的有效入围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列最高时,负差价者优先(即低价者优先),当负差价也出现相同时,由定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 *、本项目清标、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年 **月**日*点**分。 注:本项目名称为“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点头农贸市场)”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