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永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5.22%国有股权
2025-09-24
山东/菏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山东永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5.22%国有股权
山东/菏泽-2025-09-24 00:00:00
山东/菏泽-2025-09-24 00:00:00
山东永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山东永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菏泽牡丹机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菏泽牡丹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年*月**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泉友会审字[****]第****号、中企楷源审字[****]第*******号《审计报告》和济天泽评报字(****)第 ****号《资产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同意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