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9-23 00:00:00
丰乐镇*********年机关食堂外包服务中标(成交)公告
丰乐镇*********年机关食堂外包服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丰乐镇*********年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龙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丰乐镇丰乐大道丰乐镇政府大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陆万伍仟元整(小写:******.**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年丰乐镇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 *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四、其他信息
本次磋商报名共*名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名供应商,推荐竞得候选人排序:第*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龙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天河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大佳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丰乐镇*********年机关食堂外包服务中标通知书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肥西县丰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肥西县丰乐镇丰乐大道*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丰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肥西县丰乐镇滨河苑*区商铺**栋****号
联系人:许工
电 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