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9-22 00:00:00
住宅小区义务消防队消防物资更新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点击数: ***
住宅小区义务消防队消防物资更新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住宅小区义务消防队消防物资更新项目
项目地点:田林街道辖区内小区
项目清单:
序 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 量 |
* | *公斤干粉灭火器 | 具 | *** |
* | **水基灭火器 | 具 | *** |
* | *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 | 具 | *** |
* | 消防员灭火消防靴 | 双 | ** |
* | ******消防水带(枪头) | 根 | *** |
* | 消防逃生绳 | 根 | *** |
计划时间:**日历天;
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田林街道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消防器材采购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不接受联合投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项目服务内容
按照需求清单,实施住宅小区义务消防队消防物资更新项目,详细内容见清单。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按甲方要需求提供的相应的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甲方在收到物品后应及时进行检验与验收,若发现乙方交付的物品与约定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及时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中标供应商保证*年的免费质保(质保期起始日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对货物终身维修,可收取更换材料费用。
(四)中标供应商承担未验收前,未使用及已安装材料的损毁灭失责任。
投标单位应对以上要求进行阐述,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
请于****年*月**日(星期一)**:**前向我单位提交密封的项目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有关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须保证上述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
*.田林街道项目管理廉洁自律承诺书:报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给定格式内容提交承诺书,否则将有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报价清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上述所有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投递。
联系地址:田林街道办事处(柳州路***号)
联 系 人:朱伟俊
联系电话:********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田林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