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8-07-02 00:00:00
重庆工商学校军训承训服务项目询价采购通知
重庆工商学校军训承训服务项目询价采购通知
重庆工商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对****级新生进行军训承训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天数 |
单价 |
军训承训服务 |
人 |
* |
* |
**元/生/天 |
- 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投标、开标地点:重庆工商学校中型会议室
- 投标须知
(一)供应商资格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企业级法人身份证
(二)投标文件组成
*、报价表(加盖单位鲜章);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售后服务承诺。
- 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若两个及以上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低且价格相同,由最低价单位再次现场报价,决出最低价成交。成交价格为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二)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含*%)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
(三)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单位将对投标人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四)采购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我校领取中标通知书。
五、履约期限
*********学年度上期新生开学后(预计在****年*月**日左右)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