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潘集电厂2025年10-12月脱硫石膏销售(处置)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2025-09-23
安徽/淮南 中标结果
淮河能源潘集电厂2025年10-12月脱硫石膏销售(处置)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安徽/淮南-2025-09-23 00:00:00
  • 淮河能源潘集电厂****年*****月脱硫石膏销售(处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

    淮河能源潘集电厂****年*****月脱硫石膏销售(处置)

    成交候选人公示

    淮河能源潘集电厂****年*****月脱硫石膏销售(处置)(项目编号:*****************)项目,于****年**月**日**时**分 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凤台县胜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开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时**分

    采购响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响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