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23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彭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09-23 00:00:00
彭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彭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彭州市****年加油站及储油库监测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志达四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彩路**号*栋*层*号*区五层

被投诉人: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清林西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号*幢*单元**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年加油站及储油库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对服务保障方案评分缺乏公正性、客观性,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对实施方案评分缺乏公正性、客观性,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投诉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三、人员配置要求”明确要求“★*、供应商应配置项目团队,服务人员人数不少于**人(含**人)。(提供人员清单)”,此要求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彭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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