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沙新镇沙泥港(凌空路-西横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9-23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川沙新镇沙泥港(凌空路-西横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5-09-23 00:00:00

关于川沙新镇沙泥港(凌空路*西横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川沙新镇沙泥港(凌空路*西横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浦川新府〔****〕***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满足水资源调度的需要,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新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及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沙泥港(凌空路*西横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沙泥港西起凌空路,东至西横港,河道全长约*.**公

里,规划河口宽度******米,河口按照规划宽度实施。

三、主要建设内容:河道开挖与疏浚工程、护岸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以及前期征地动拆迁工程等。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实际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对河道线性、断面布置、护岸结构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确定实施范围,因地制宜布置防汛通道与绿化,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根据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利用镇级河道实施填堵平衡的实施意见,纳入主体项目前期成本。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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