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城北镇牛博村等10个重点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衔接)(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9-23
四川/凉山 变更澄清
昭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城北镇牛博村等10个重点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衔接)(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凉山-2025-09-23 00:00:00

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年城北镇牛博村等**个重点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衔接)(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城北镇牛博村等**个重点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衔接)(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第三章技术要求路灯杆描述不清晰删除含量。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要求

*.法兰盘:长***********;宽***********;***;****(厚度)。

*.灯杆主体采用 *****碳素结构钢,抗拉强度***;*** ***,屈服强度***;*** ***,硫、磷含量分别***;*.***%和***;*.***%。符合**/*********碳素结构钢》要求。

更正为:

*.法兰盘:长***;***********;宽***;***********;***;****(厚度)。

*.灯杆主体采用 *****碳素结构钢,抗拉强度***;*** ***,屈服强度***;*** ***。符合**/*********碳素结构钢》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规定,本次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此本项目不延期开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昭觉县新城镇解放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山川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南路*号**幢***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凉山川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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