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5-09-23 00:00:00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更正为:****年**月**日**:**:**;
*.将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人员配置里(二)赋分标准,团队整体配置(*)更正为:供应商拟派律师团队人数在**人以上,每增加*名执业律师得*.*分,本项满分*分(以总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分支机构的人员参与,以分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总所或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参与;提供人员****年*月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将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业绩更正为:
一、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年*月*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合同章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为计分依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个合格业绩得*分,满分**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合同关键页须包括首页、金额页、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合同关键页。
*.多份业绩为同一采购人的分值不累计,仅按一份业绩计分。
*.以总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与分支机构共用业绩;以分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与总所或其他分支机构共用业绩。
二、资源规划类规范性文件及专门课题研究能力业绩:供应商及拟派本项目人员有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完成相关专门课题任务的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委托人证明、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证书,每个项目提供以上形式其中之一即可),每提供*个项目证明材料得*分,满分**分。
注:以总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与分支机构共用业绩;以分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与总所或其他分支机构共用业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西安)〉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号白桦林国际*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王老师
电话:分机号:*****、*****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