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设计变更公告
2025-09-23
福建/莆田 变更澄清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设计变更公告
福建/莆田-2025-09-23 00:00:00
福建/莆田-2025-09-23 00:00:00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设计变更公告
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施工单位 | 山东齐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设计单位 |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元) | ********.** | |
| 设计变更申请 | *、拟设计变更类别 | 五类 | ||
| *、拟设计变更内容 | *、①因旧桥限重**,大型机械无法进场施工,取消濑溪桥面沥青混凝土面层改造,增加桥面喷洒沥青油; ②北岸分幅**~**(**** 段)及南岸分幅**~**(*****段),因现状路段太阳能路灯功能完好,取消该两段路灯建设; ③北岸分幅**~**(*****段),因该段绿化良好,且堤顶路给水管功能完好,取消该段给水及绿化施工; ④南岸分幅**~**(****段)及分幅**现状村道改造段(***段),因该段路沿石铺设位置民房较多、地下管网复杂以及现状路段太阳能路灯功能完好,取消两个路段的路沿石、绿化及水电施工。 *、①防止后期因不均匀沉降导致面层开裂,透水混凝土步道伸缩缝设置按每间隔**布置,缝宽***,缝深****,缝内填充填缝剂,其中北岸分幅**~**段增设纵向伸缩缝(*****),纵向缝与旧基层纵缝对齐布置。 ②为保证木兰溪堤顶绿道的整体景观的协调性,优化路面改造方案,南岸分幅*~**段原设计****厚***彩色透水混凝土面层改为****厚*****彩色沥青砼(红色),北岸各路段现状沥青路面均改为****厚***彩色透水混凝土路面(红色)。 ③为保证八二一大桥北岸东侧、木兰溪大桥南岸东侧两处坡道与整体绿道的协调统一,八二一大桥北岸东侧坡道面层改造(***.***)采用****厚***彩色透水混凝土路面(红色)、木兰溪大桥南岸东侧坡道面层采用(***.***)****厚*****彩色沥青砼(红色)。 *、北岸分幅**~**(*****段),由于现状局部路段路面出现倾斜、开裂、沉降、错台,边侧排水沟出现破损、沉陷,路沿石出现沉陷并与道路分离等现象,对出现开裂采用 ***微膨胀水泥砂浆对裂缝与纵缝进行灌浆封缝处理;对出现边角断裂,清除断裂部分,采用***混凝土进行修补;对出现裂缝与边角破损的面板,在加铺透水混凝土前,需满铺一层不锈钢钢丝网(φ*.*******),不锈钢钢丝网不得跨混凝土基层纵横施工缝、缩缝与胀缝;在浇筑透水混凝土面层之前清除出现裂缝的原透水混凝土面层,清除部分与面层一起采用同一材料浇筑;基层与路缘石脱空部分,与面层一起采用同一材料浇筑;面层透水层混凝土与基层普通混凝土层纵、横向接缝的位置和类型需保持一致,上层透水层接缝采用填缝,填缝材料采用沥青灌缝胶;需对破损路缘石、排水沟盖板进行替换,对出现变形的路缘石与破损的排水沟进行修复。 *、经各参建单位对现场放样复测、查勘核对,发现设计***平面图路面宽度与断面图图示设计路面宽度尺寸存在偏差。由于设计前期航拍成图时,部分路段的边界由于路缘石被花圃掩盖原因,矢量提取不够精准,堤顶道路测量成果存在误差,现各路段按标准断面图*.**宽度施工,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工程量为:实际施工长度×实际施工宽度。 *、南岸分幅**~**(*****段)现状沥青路面铣刨后,发现基层不平整,为保证施工质量,采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先找平后再铺筑面层。 *、为进一步提升木兰溪堤顶绿道的整体风貌与连续性,针对堤顶路沿线出现的局部路面拓宽段及村庄道路改造段邻近居民宅前区域,堤顶路沿线出现的局部路面拓宽段及村庄道路改造段邻近居民宅前区域,统一采用与原路面相同的面层材料进行浇筑施工,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现场签证确认。 *、根据预算审核编制说明中关于堤顶路现状红色沥青路面改造的要求(第*条),因现状路面存在局部沉陷变形,导致面层平整度不满足规范要求,采用***彩色透水混凝土,对沉降及不平整区域进行调高整平处理,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现场签证确认。 *、由于濑溪桥面现场防撞墩端部宽度较窄,按图施工时,会导致易防撞墩开裂,为保证施工质量,濑溪桥面金属仿石栏杆与现状防撞墩连接做法*Φ**植筋***深改为同木兰溪大道人行道栏杆做法膨胀螺栓固定。 *、在北岸分幅**~**段绿化施工过程中发现,原设计绿化苗木品种为柳叶马鞭草、黄金榕品种成长后根系发育较为旺盛,会对该段堤防边坡土质结构造成一定影响,不利于堤防整体稳定,经现场踏勘与综合研判,考虑紫叶狼尾草根系相对不发达、对堤防土质影响较小,将北岸分幅**~**部分绿化区域进行品种调整,将原设计柳叶马鞭草 ****.***,黄金榕 ****.***变更为种植紫叶狼尾草(高度*******,**株/**)。 **、南岸分幅**~**因涉及政府征地遗留问题,多次遭遇当地村民阻挠施工。经建设单位多次沟通协调未果,为确保工程整体有序进行,取消南岸分幅**~**木兰大道人行道改造(桩号****+***.*~*+***.*段)绿化工程,面积****.***。 | |||
| *、拟设计变更理由 |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
| *、预估的造价变更 | 本次设计变更:预算下浮后共核增*.****万元,占比合同价格*.**%。 | |||
| *、其他附件材料 | 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图纸、变更预算书 | |||
| *、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施工单位:山东齐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项目设计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监理单位: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