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本项目普新未来社区创建(城市更新社区试点)项目咨询、策划、实施方案编制(交易项目编号:***************)经研究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做如下更正:

原文件为:

*#****;**、付款方式

*)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

*)一体化创建实施方案完成省级备案(以通知为准)付合同价的**%;

*)通过省级未来社区验收合格后(以发文为准)**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付清余款。

*)以上按最新执行的政策为准。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

*)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

*)一体化创建实施方案完成省级备案付合同价的**%;

*)通过省级未来社区验收合格后(以官方发布为准)**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付清余款。

*)以上按最新执行的政策为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彭埠街道办事处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