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编号:磐国土出(经)*************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磐安县花月路与西山街交叉口黄发正户东侧拟出让地块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出让 方式 |
起始价 (元/平方米) |
磐安县花月路与西山街交叉口黄发正户东侧拟出让地块 |
***.** |
商业 |
****年*月*日止 |
** |
挂牌 |
**** (设有保留价) |
本地块位于磐安县花月路与西山街交叉口黄发正户东侧,设定该宗地为商业用地,层数为地上二层(地下一层),按现状出让。其他详见《磐安县花月路与西山街交叉口黄发正户东侧拟出让地块规划条件》。
二、受让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申请或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县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
*月*日 * 时至 ****年*月*日 ** 时,到国土局市场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 ****年*月*日 * 时至 ****年*月**日 ** 时,向国土局市场科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磐安县国土资源局两天内确认其竞买资格。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 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国土局市场科
挂牌时间: ****年*月*日 * 时至 ****年*月**日 ** 时。
六、报名事项:
*.报名地点:国土局市场科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 报名时先到磐安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确认后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竞买人与保证金缴款人姓名必须一致)。
户 名:磐安县财政局;
帐 号:*************************
开 户 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磐安支行。
*、报名时随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七、其他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中标者在中标后*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中标者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逾期不签出让合同或不交清土地出让金的作自行放弃中标权论处,没收保证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详情请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或磐安县招投标信息网(网址:****://***.*****.***)查询。
*、本地块中标后开发前受让人需按规范自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土地出让后按照施工图报审时的人防法规执行人防政策。
*、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
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