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新城区江南药镇一号地块(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9-06-27
浙江/金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磐安新城区江南药镇一号地块(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浙江/金华-2019-06-27 00:00:00

磐安新城区江南药镇一号地块(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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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磐国土出(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磐安新城区江南药镇一号地块(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登陆网址:****://****.******.**/*******/

二、地块出让基本要素

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竞买

保证金(万元)

起始总价(元/㎡)

容积率

绿地率

磐安新城区江南药镇一号地块(一期)

******

商业、住宅

商业**年,住宅**

*.***.**

*****%

**%

****

***(设有保留价)

(一)关于地块概况、建设内容、自持比例等相关要求详见《磐安新城区江南药镇一号地块(一期)商住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和《挂牌须知》等相关附件。

(二)建设标准:*区靠药城路侧布置的整体商业用房(毛坯房,建筑面积********** ㎡)和*区广场(************)(地下停车位由受让人经营管理),建筑造价由磐安新城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县内国有公司会同受让人按实结算,竣工造价结算(包括广场)以审计部门核定为准,结算总价不超过****万元,如超出则不再另外支付差价。

宗地内(除*区广场外)的配套道路、铺砖、绿地、管线等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不小于***/平方米,投资额以有资质机构核定为准,如不足受让人需补足为止。

(三)结算方式:*区整体商业用房主体工程结顶后,支付结算总价的**%*区整体商业用房和广场竣工验收后,支付结算总价的**%;审计结束后支付余款,但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留足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项目运营要求:要求引进中华老字号、国医馆、院士工作站、研究院、艺术大师馆等*家以上;*区自持商业部分为项目的招商新增内外精装饰工程总价不低于****万元,以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结果为准,如不足受让人需补足为止。

(五)监督管理:*区靠药城路侧布置的整体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和广场工程项目施工图须经磐安县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审定,工程质量受磐安县新城区管理委员会方现场代表监督。*区靠药城路须布局的整体商业用房具体范围须在建设方案中明确并由磐安新城区管理委员会认可。

(六)出让相关约定

*.出让年限:住宅**年,商业**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竞买规则本次出让设有保留价。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 加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具体竞价规则详见《出让须知》。

*.出让金交纳期限: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的土地成交价款,其中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日内付清剩余**%的土地成交价款(具体时间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下同)。

*.交地时间: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月内,按地块现状交地。

*.动工时间: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动工。

*.建设期限:建设工期为**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至通过竣工备案之日止)*区的整体商业用房和广场须同期竣工验收,整体商业用房、广场应同时移交新城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县内国有公司。

*.广场用地受让人不得用于融资抵押。*区和*区的全部商业用房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一层后,住宅区方可按规定对外预售。

*.其他要求:竞买申请人在报名前可向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条件等有关情况,并应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地块情况。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网上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全面了解地块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宗地应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非磐安县注册登记房开公司的竞得者须在磐安县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房开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

*.拟成立新公司的均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三个月内注册成立。出让方同意与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调整受让方为新公司,同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转移。

四、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认证)。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号天堂软件园***层。

五、出让资料获取

有意竞买者可进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拟竞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浏览、查阅和下载《挂牌须知》等相关资料。

六、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和竞得资格审核

(一)公告时间:*******日至*******日。

(二)报名时间:********:**时至*******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时)

(三)挂牌时间:********:**时至*********:**时。

(四)竞买保证金和竞得资格审核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时,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本地块竞得入选人应在网上交易结束*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竞得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竞得入选人转为正式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土地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审核不通过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不生效,其竞得入选人资格丧失,出让人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其他竞买申请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七、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相关事项详见出让文件,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关于出让地块情况相关问题可咨询磐安县新城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

*.本地块中标后开发前受让人需按规范自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土地出让后应按照施工图报审时的人防法规执行人防政策。

*.本次出让信息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或磐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查询。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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