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濯港镇片区)澄清公告
2025-09-05
湖北/黄冈 变更澄清
黄梅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濯港镇片区)澄清公告
湖北/黄冈-2025-09-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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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濯港镇片区)澄清公告
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区: 黄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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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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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

黄梅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黄梅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濯港镇片区)(标段名称)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黄梅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黄梅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濯港镇片区)(标段名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包含已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为定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投标人项目经理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必须以扫描件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提供的中标无效。

现修改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投标人项目经理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并以扫描件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提供的中标无效。”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天。项目经理驻场时间每少*天,向发包人按***元/日•人支付违约金。”现修改为“每月不少于**天。项目经理驻场时间每少*天,向发包人按****元/日•人支付违约金。”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本次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公告

黄梅县农业农村局

****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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