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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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柳市镇象阳卫生院迁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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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柳市镇象阳卫生院: 你们《关于申请对乐清市柳市镇象阳卫生院迁扩建工程进行工可批复的报告》收悉。我局于****年**月**日对乐清市柳市镇象阳卫生院迁扩建工程进行了建设条件联合审查,并以会议纪要〔****〕***号提出修改意见。现根据你单位报送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原则同意。现将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是改善柳市象阳卫生院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迫切的需要;是加快实施医共体建设,构建完善医疗卫生体系的需要;是强化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落实预防为主卫生方针的需要。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柳市镇象阳卫生院迁扩建工程。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拟选址位于乐清市象阳组团*******地块,北侧为安丰路,南侧为现状工业厂房,西侧为规划行政办公用地,东侧为高翔北路。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门卫兼消控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床位数**张。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安装、设备及室外工程等。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