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23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西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09-23 00:00:00
西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西昌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西昌市****年万亩蔬菜园区绿色防控建设项目(采购太阳能杀虫灯)(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洋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沙街道苏坡东路贝森北路***号

被投诉人:西昌市农业农村局(西昌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三岔口东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明悦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西昌市农业农村局(西昌市乡村振兴局)西昌市****年万亩蔬菜园区绿色防控建设项目(采购太阳能杀虫灯)(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品目分类不一致,未按规定标准分类,影响供应商参与。

投诉事项*:将非强制性标准设为实质性要求,构成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仅选取部分标准条款要求***检测报告,未明确合规检测机构,涉嫌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可能存在恶意串通。

投诉事项*:部分技术参数无明确检测标准和依据,导致无法出具合规***检测报告,构成无效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 灯管及锂电池检测周期要求过长,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构成差别待遇。

投诉事项*:太阳能杀虫灯的技术参数要求整体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构成差别待遇。

投诉事项*:付款进度安排未设置预付款,违反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构成不合理付款条件。

投诉事项*:将***检测报告及检测机构能力范围证明材料的审查后置,变相组织重新评审,违反法定评审程序,涉嫌为特定供应商谋利。

投诉事项*:采购人对我发提出的质疑回复缺少事实依据依据,理由不充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西昌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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