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9-23 00:00:00
| 索引号: | *********/************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
| 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时间: | ********** **:**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家庭收养能力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 ||
| 审核人: | 初审:王若冰 *************** 复审:尹成花 ***************终审: 刘妮娜 |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家庭收养能力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对宿州市埇桥区家庭收养能力评估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家庭收养能力评估项目
采购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评估费用按实际评估户数进行结算,省内****元/户,省外****元/户(距离较远地区价格另行商议)。
项目需求:根据《安徽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收养家庭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和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等,评估结束后根据数据结果出具第三方评估报告并提交至甲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无异议可进行续签,最多续签两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社会工作服务或评估类业务资质,业务范围包含社会调查或评估。(加盖公章)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失信惩戒记录,自行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并提供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备开展收养评估所需的专业团队和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伙食费、食宿费等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后,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四、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项目报告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提交至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完成费用支付汇款。
五、评标办法
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条件下,最低价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报价方式和要求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如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请于****年*月**日**:**前(北京时间)通过现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密封报价资料报至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三楼***室。
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浍水路***号
联系人:王若冰
联系方式:***********
七、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单位保留对本次询价的最终解释权。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年*月** 日
后附: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完善收养登记程序,规范收养评估工作,保障收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对宿州市埇桥区家庭收养能力评估项目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收养评估。
二、项目内容
根据《安徽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收养家庭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和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等,评估结束后根据数据结果出具第三方评估报告并提交至甲方。
收养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一)收养动机
收养申请理由适当、动机纯正、心理准备充分,对收养可能存在的不适应情况,如儿童行为问题和身体疾病问题等有足够认识。明确承诺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儿童。
(二)道德品行
*.品行良好,符合中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能够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
*.能够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利于被收养人的抚养和健康成长的条件。
(三)受教育程度
收养申请人的年龄、个人生活和工作经历、受教育情况等。
(四)健康状况
*.收养申请人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监护职责。
*.与被收养人同住的家庭主要成员的健康状况良好,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情况。
(五)经济及住房条件
*.收养申请人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必要经济条件。收养申请人无固定职业的,应说明经济来源,如继承遗产、股东收入等,证明其收入稳定且缴纳了社会保险。
*.有相对固定的居住场所,能够为被收养人提供较好的居住成长环境。
(六)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双方对婚姻的态度及满意程度,有家庭责任感,家庭和睦。
*.夫妻双方婚史状况,现有婚姻持续时间及对现有婚姻的态度。
*.收养申请人与父母、兄弟姐妹的关系和睦。
(七)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
*.主要家庭成员情况。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对收养意愿的态度。
(八)抚育计划
*.具备一定的养育知识或相关养育经验。
*.已做好相应养育安排。
(九)邻里关系
收养申请人与同事、邻里之间的关系融洽。
(十)社区环境
收养人常住地所在村(社区)周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环境良好。
第三方评估机构应按照评估情况,对《安徽省收养能力评分表》中基本指标 **项、加分指标 *项和否决性指标 **项,进行量化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