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9-23
江苏/南京 招标采购
南京市浦口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南京-2025-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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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
发布媒介: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渠道: 八方招采平台

一、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市浦口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浦口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个月的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供应商应提供如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供应商应无下列行为: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

(*)登陆八方招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首次使用平台的用户须登陆八方招采平台(*****://***.****.**),需在首页免费注册账号,等待平台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按系统流程进行报名、缴费和下载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提供的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获取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投标确认、平台服务费支付等环节所需时间,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上述事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平台服务费***元,售后不退。

(*)发票开具,联系八方招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工作时间:*:*****:**,**:*****:**)。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南湖路**号南苑大厦**楼****室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南湖路**号南苑大厦**楼****室

七、 其他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号

联 系 人:刘常乐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号南苑大厦**楼

联 系 人:沈佳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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