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供应商名称:朝阳光明医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光明街三段**号**号整座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服务类
名称:“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服务)
服务范围:对朝阳市双塔区域内的***名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居家托养服务。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寄宿制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在社区就近、就便日托照料残疾人;居家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分散居住在家庭中、不适宜或不愿意到机构中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家庭环境和个人卫生、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原则上每年至少服务**次。 具体包括: *、生活照料和护理按照服务对象或监护人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打扫家庭环境卫生; (*)、整理个人卫生; (*)、上门送餐或协助准备膳食; (*)、协助办理日常事务; (*)、陪同进行户外活动; (*)、家务劳动训练和辅导; (*)、对服务对象提供相关的技能培训或其他适宜在家庭环境中进行的职业康复功能训练和辅导。 *、其他要求 : (*)服务过程中应保障服务对象的人身权益及财产安全; (*)提供服务过程中应注重卫生安全; (*)应对服务对象的个人身份、家庭及监护人情况及个人隐私等进行保密。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合同约定。 验收程序: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验收报告: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殿中、曹丽(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号及市场调节价格协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双塔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 ***
联系方式:陈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北大街东都家园二期*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磋商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供应商名称:朝阳光明医院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