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9-10 00:00:00
福建省***照明行业海外专利预警分析服务项目(二次)
********** **:**:**
福建省***照明行业海外专利预警分析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 **:**:**
福建省***照明行业海外专利预警分析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照明行业海外专利预警分析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市京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号福州软件园*区*号楼*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福州市京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福建省***照明行业海外专利预警分析服务项目(二次) |
包括数据检索和筛选、专利侵权分析以及风险规避和应对等几项内容,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完成福建省***照明行业重点企业调研:对福建省***照明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前期调研,熟悉福建省行业发展状况,了解企业需求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 |
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军、曾丽辉、刘冠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及实质性响应审查情况:所有供应商资格及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
*.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情况:福州市京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均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磋商小组审查,福州市京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价格扣除条件,给予上述两家供应商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无效声明函,不给予价格扣除。
*.成交人福州市京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评审总得分**.**分。
*.代理机构邮箱:******@***.***
*.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号:**** ****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址: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号宏盛中心*座
联系方式:黄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蓝斌、何冬秀、温秀峰、曾宪炽
联系电话:*************分机号****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