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9-23 00:00:00
****年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广场物业管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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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广场物业管理项目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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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广场物业管理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净谊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县花桥镇沿山行政村丁冲自然村
成交金额:******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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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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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年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广场物业管理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广场 服务要求:提供保安、设施和设备的养护维修(包括巡查检修供电设施及消防设施和其它公共设施的管理)、环境卫生的保洁、车辆管理、生活垃圾外运、绿化维护等物业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评分合格可续签) 服务标准:按照谈判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完成物业管理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素萍、郑建交、王成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广场业主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广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濡须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