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农光互补)
2025-08-29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2025年8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农光互补)
浙江/丽水-2025-08-29 00:00:00
****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农光互补)
索引号:*********/**********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发布时间:********** **:**:**点击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中电华灯(庆元)****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岭头乡、龙溪乡、举水乡

华灯(庆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华灯(庆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建设**个光伏区块、*个*****升压站。位于庆元县岭头乡、龙溪乡、举水乡 ,实施中电华灯(庆元)****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项目已在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立项,立项代码为************************。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万元。

已进行公参

企业承诺投产时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标准限值),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为扬尘、机械设备燃油废气,污染物主要有***、***、***、**等,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本项目运营期采用家庭式厨房设施提供餐饮,规模很小,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小型规模标准。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升压站、光伏区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存储管理,危险废物拟全部存储于全封式、防渗性好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一般废太阳能光伏板、废磷酸铁锂电池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升压站内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依托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传真:************。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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