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2025-09-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部院区定制护士站服务台、牙科边柜等家具一批(*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号*号楼***
被投诉人: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自流井区尚义灏一支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沿滩新城板仓九期安居房(天海苑)商业用房*#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院区定制护士站服务台、牙科边柜等家具一批(*项)(*****************),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的检测报告过多,给供应商负担太大,且未给供应商预留准备检测报告的时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具有排斥限制行为,涉嫌为早期做好了检测报告的供应商量身定做;阻碍及排除了其他合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公平竞争;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多项产品要求的≥***小时中性或乙酸盐雾试验后,镀(涂)层对基体保护等级为**级,镀(涂)层本身耐腐蚀等级为**级存在不合理设置,具有限制性、排斥性条款,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限制市场竞争,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投标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