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5-09-23 00:00:00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设计内容: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室内装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平面设计、初步方案设计等,面积****㎡左右(实际面积以房本为主),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历天。
*.*服务地点:郑东新区卢森堡七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相关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单位为其缴纳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或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层**号现场获取(现场报名需携带现金)。
(*)邮箱获取: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领取文件登记表及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供应商填写完整领取文件登记表后扫描件再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足额支付磋商文件费用(备注公司名),邮件名称统一为“***项目***公司名称获取磋商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以上程序完成后,代理机构将回发磋商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层**号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层**号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招标对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汉月路与贾陈街交叉口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层**号
联系人:张华 徐晓阳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 徐晓阳
联系方式:************* ***********
如何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