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三期建设工程(信息化部分)结果公告
2025-09-23
广东/清远 中标结果
清远市公安局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三期建设工程(信息化部分)结果公告
广东/清远-2025-09-23 00:00:00
清远市公安局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三期建设工程(信息化部分)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代理机构: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严丽仪项目负责人:黄龙飞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三期建设工程(信息化部分)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清远市公安局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三期建设工程(信息化部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清远大道***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清远市公安局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三期建设工程(信息化部分)):

服务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三期建设工程(信息化部分)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洌(采购人代表)李俊杰林日海陈丽清曾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定额收取,以中标价为基准价计算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中标人须收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汇款(或现金)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非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原因导致项目被废标或取消,中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 清远市公安局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三期建设工程(信息化部分) *.***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清远市公安局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三期建设工程(信息化部分)):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
广州阳光耐特电子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
广州卓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
清远市世纪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广东宇洋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公安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碧桂园未来时光**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丽仪

电话:************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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