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2026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9-23
陕西/西安 中标结果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2026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陕西/西安-2025-09-23 00:00:00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年*****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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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年*****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年*****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正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振华北路*号 综合评分法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年*****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类(陕西正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年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餐厅服务。 满足采购人和磋商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满足磋商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和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晓艳宋少洁任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有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保证招标代理机构合理成本,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不足****.**元,则按****.**元收取。)
企业名称:陕西东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
转账事由:(项目名称)代理服务费
咨询电话:************
请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服务费汇入以上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年*****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文件与线上评审电子文件保持一致)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盘)贰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府东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东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大兴东路**号御笔城市广场(*号电梯)*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陕西东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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