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浙江师范大学大气二氧化碳浓缩纯化仪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9-23
浙江/金华 中标结果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浙江师范大学大气二氧化碳浓缩纯化仪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金华-2025-09-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大气二氧化碳浓缩纯化仪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最终报价:******.**(元)深圳市唯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八栋*座****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浙江师范大学大气二氧化碳浓缩纯化仪大气二氧化碳浓缩纯化仪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批******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锡明,蒋川,凌强(第*标项采购人代表),王会存,陈伟建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专家*专家*专家*专家*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深圳市唯锐科技有限公司**.***.***.***.***.***.***.****.**
*思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深圳高敏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标项*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凌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梦诗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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