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23
四川/雅安 质疑投诉
芦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雅安-2025-09-23 00:00:00
四川/雅安-2025-09-23 00:00:00
芦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芦山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芦山县纪委采购一批办公家具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黉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江路***号*栋*楼***室(********)
被投诉人:中国共产党芦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迎宾大道*号
被投诉人: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号
四、基本情况
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中国共产党芦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年芦山县纪委采购一批办公家具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的参数要求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符合以上技术参数的封边条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报告带‘***’标识),并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产品参数属于自愿检测范围,要求提供非国家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准备时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芦山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