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9-23 00:00:00
鹿城区仓桥后巷**号合作运营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吴翔鸥
来源:吴翔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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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温州市鹿城区仓桥后巷**号标的物实施公开招商。为了让运营方明确合作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合作的目的,特将招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招商区域、面积、规划业态及年场地使用费等见下表:
序号 | 位置 | 面积(㎡) | 首年场地使用费底价(元) | 规划业态 | 竞价保证金(元) | 产权情况 |
* | 仓桥后巷**号 | ***.** | ***** | 咖啡、茶馆等 | ***** | 无产权 |
二、运营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至****年*月**日,标的物招商后,合作方须与招商方签订《加固修缮协议》,书面约定合作方需在招商方规定时间内进场加固修缮标的物并取得房屋 * 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鉴定报告(加固期限不得超过*个月);经招商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在招商方规定时间内签订《招商合同》,并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运营期从签订《招商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三、标的物招商用途:本房产只能作为咖啡、茶馆等轻餐饮业态,可用于文创、文化艺术交流等,合作方一层经营场所对外展示宣传招商方品牌项目或企业文化不得低于**%,日常使用中须优先满足招商方需求,如招商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的各类活动等。合作方不得将房产用于居住、仓库等违背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四、招商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等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意向合作方需提供*个及以上旧房改造案例(可提供控股或参股公司所完成案例)。
*.意向合作方为注册满一年以上,并实缴资本在***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
*.不接受个人、联合体报名。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场地使用费底价:*****元/首年,以不低于场地使用费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场地使用费成交价。场地使用费前三年不变,每三年在上一年场地使用费的基础上递增*%。场地使用费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期场地使用费在上一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公章前来办理报名手续,参与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交不计息竞价保证金*****元整(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中标,竞价保证金在签订运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场地使用费**%(取整至百位,不低于竞价保证金),否则竞价保证金一次性退回。另须预交施工保证金*****元,在中标单位对房屋进行维修、装潢及调整局部结构等施工完毕后无息退还。
七、本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日期为****年*月**日上午*点。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招商须知》、《招商确认书》、《加固修缮协议》和《招商合同》中明确。
报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十八家支路**号水产储运大楼***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曾女士
温州市瓯越鲜风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