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3 00:00:00
安徽丰和农业有限公司****年秋种肥料
同类项目:秋种肥料***;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丰和农业有限公司****年秋种肥料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长征生态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宝应县苏中北路***号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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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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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复合肥 品牌:长征 规格型号:总养分**%,氯离子含量≤**%,*:*:*=**:**:*,高塔造粒工艺,****/袋 数量:****吨 单价:****.**元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丰和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幸福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淮海路北淮海时代商城*楼****室
项目联系人:付工
电 话:************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