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9-23 00:00:00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人名称: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灰桥、雪顶厨房设备采购安装
四、采购项目编号:****************
五、采购项目标项号、标项名称:标项二:雪顶厨房设备采购安装
六、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七、采购预算金额:标项二:雪顶厨房设备采购安装: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八、采购项目概况:雪顶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采购
九、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十、申请理由:
灰桥、雪顶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一次招标于****年**月**日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采购公告。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举行,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有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四、评标办法: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如出现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时,本项目废标,并重新组织采购。”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本项目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灰桥、雪顶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于****年**月**日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采购公告。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举行,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仅温州银鹰酒店用品设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分别递交标项一及标项二投标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四、评标办法: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如出现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时,本项目废标,并重新组织采购。”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本项目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经对两次招标进行审查,采购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采购文件内无倾向性和歧视性条款,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与一家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协商,并在满足技术需求和商务服务等基础上,商定合理价格确定成交结果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七)经两次公告后有效响应单位只有一家,且专家审查认为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的;”的规定。建议本项目“标项二:雪顶厨房设备采购安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银鹰酒店用品设备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十一、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温州银鹰酒店用品设备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号
十二、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王冰茹、杨斯童、何晔、邱攀、徐建伟、项一夫、史小祺、尤诗章、郑振中
十三、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十四、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方式:*************
十六、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