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5-09-22 00:00:00
一、采购人:黎平县自然资源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黎平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采购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号)、《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发〔****〕*号)文件精神,要求促进城镇集约集聚建设、提高城镇发展和土地利用水平,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允许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局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有利于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严肃性,科学腾挪和优化空间,积极有效推进投资项目落地建设,用地效率提升。
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要求:(*)城镇开发边界调整须符合《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发〔****〕*号)总体要求及调整情形;(*)数据成果须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要求;(*)成果需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逐级汇交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整优化成果需符合各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并通过质检。
五、项目预算价:项目采购预算价在人民币**万元以内。
六、中标方式:根据投标方报价总金额,采用低价优先原则,综合参考相关业绩。向有编制过县级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相关业绩的适当倾斜。
七、主要成果要求:
*、数据库应满足上级文件的坐标标准、属性字段、格式等要求;
*、调整优化报告及相关附件应确保格式清晰、图数一致。
八、投标人应出具的资料: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县级及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于档案袋或信封中提交至我局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如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我局将邀请符合本公告资质要求的技术单位参与询价。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提交地点:黎平县德凤街道正阳街港澳新区*-*栋黎平县自然资源局***室
联系电话:****-*******
黎平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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