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4110]黄埔区城中村、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117中学教师楼等8个合同红线范围外新增建设内容施工总承包资审结果公示
2025-09-22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JG2025-4110]黄埔区城中村、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117中学教师楼等8个合同红线范围外新增建设内容施工总承包资审结果公示
广东/广州-2025-09-22 00:00:00
资审结果水利水务公示模板
广东/广州-2025-09-22 00:0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黄埔区城中村、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中学教师楼等*个合同红线范围外新增建设内容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 |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奕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主)鹤山城市建设(广东)有限公司,(成)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主)广东粤水建工有限公司,(成)广东大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人:张工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号创意大厦**主楼三楼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号凯达楼*栋*楼***室
-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