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9-22 00:00:00
-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
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段部宿舍屋顶改造工程
|
¥***,***.** | *(件) | ¥***,***.**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特定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
-
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
(一)工程工期:
**日历天
-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根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计算报价,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费用,包含: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其中暂估金额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填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报价原则
供应商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为依据,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号文的规定按实调整。
(三)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
(四)本工程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供应商的竞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如有)、暂列金额(如有)等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给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五)其他说明
*.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报金额一致,若不一致,作无效处理;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的项、量进行修改或省略项目特征,否则按无效处理。
*.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之中。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为无效。
*.各供应商对于相同的工程量清单(即工作内容和项目特征描述相同)报价须一致。若出现报价不一致,按无效处理。
*.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表格,结合本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工程量清单。
-
(三)付款方式 :
(一)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经结算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定金额的**%,余款为结算金额的*%,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
(二)所有支付需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并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经采购人确认后转账支付到成交供应商的对公账户。
-
(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详见采购文件
-
(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交易纠纷联系人:冉老师
-
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
交易纠纷联系地址:/
-
异议联系人:冉老师
-
异议联系电话:************
-
异议联系地址:/
-
-
单位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联系人:谭稼彬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重庆市公路养护管理段
-
联系人:冉老师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