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利项目机械租赁(第一批)框架协议采购澄清公告(二)[{unit}]
2025-09-22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利项目机械租赁(第一批)框架协议采购澄清公告(二)[{unit}]
安徽/合肥-2025-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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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利项目机械租赁
同类项目:机械租赁***;(第一批)框架协议采购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利项目机械租赁(第一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评审标准中,评分因素“车辆配置”的评分标准调整为“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的挖掘机(或推土机、装载机、运输车等其他工程机械车辆)的,每提供*辆得*分,满分**分;注:如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车辆登记在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或购买合同等可以证明车辆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如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协议扫描件以及登记在租赁方名下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或购买合同等可以证明车辆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
以上澄清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如之前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与本次澄清公告内容存在描述不一致,以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