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党群服务中心前广场建设工程
2025-09-22
天津 招标采购
宝坻区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党群服务中心前广场建设工程
天津-2025-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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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党群服务中心前广场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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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朝霞店子村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金生 |
| 项目周期 | **天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帮扶 | 资金来源 | 其他*****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党群服务中心前广场建设工程 | ||
| 挂牌价格 | *****.***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竞标者应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其他描述 | *、宣传栏、展示牌的造型及各项参数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协商。若承包方制作出成品与双方最终协商结果不一致,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重新制作,并不会支付额外费用。 *、承包方要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物品无损坏。若在运输过程中物品出现损坏情况,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重新制作并运输,并不会支付额外费用。 *、宣传栏、展示牌由发包方指定安装位置。 *、意向承包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情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承包资格,愿意承担责任与风险,承包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不具备承包资格等为由拒绝签约。意向承包方自中标日起**日内完成签约。 *、若承包方包安装,则在物品安装过程中,承包方要确保物品、土地及周边地上物无损坏,同时要确保人身安全,若在安装过程中,出现上述损坏情况或人身安全问题,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若为物品损坏,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重新制作并运输物品,并不会支付额外费用;若为土地、周边地上物损坏或出现人身安全问题,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支付赔偿费用(优先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若承包方未在项目周期内完成项目,发包方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承包方不包安装,则由发包方自行负责安装,在安装过程中,出现物品、土地及周边地上物损坏情况或人身安全问题,责任由发包方自行承担,与承包方无关。若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项目周期超过**天,发包方不得以超期为由,扣除投标保证金。 *、安装完成后,由朝霞店子村“三委”进行质量验收,在无人为刻意破坏的情况下,使用*天内无损坏、不掉色,即为验收合格。发包方出具相关证明后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此次需安装宣传栏、展示牌共计*个,发包底价*****元包含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等。 *、运输过程中物品无损坏。安装牢固结实、无损坏、不掉色。 **、物品运输至村后,由朝霞店子村“三委”进行运输验收,若物品造型及各项参数与双方最终协商结果一致,且物品无损坏,即为运输验收合格。运输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由朝霞店子村“三委”进行质量验收,在无人为刻意破坏的情况下,使用*天内无损坏、不掉色,即为验收合格。 **、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